压力容器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发表时间:2020-04-16 11:32 (1) 氧气、乙炔和氟化物钢瓶是高压容器,而乙炔是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气体,故在装卸或搬运时不准跌落或抛扔,避免碰撞。插好瓶口钢帽,取下钢帽时不准敲击。 (2)压力钢瓶不准卧放使用,应直立安放在妥善处并用卡箍或绳子紧固。两瓶的间距和瓶与烧焊处的距离均应大于3m。 (3)钢瓶不准在电焊间存放,应放在阴凉处,禁止曝晒或靠近锅炉、火焰等热源。 (4) 钢瓶内气体绝不能全部用光, 剩余压力应保持不小于100 kPa。 (5) 待灌的空瓶应做好明显标记并按原来气体充灌,不准互换使用或改灌其他气体。 (6)钢瓶在开阀前应仔细检查,特别要注意阀门]是否反螺牙,开阀时要缓慢开大。 (7) 钢瓶如因严寒结冻,不能用明火烘烤,但可用蒸汽或热水适当加温。一般瓶体温度不得超过30-40°C。 (8)当发现下列情况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: ①容器超温、超压、过冷、严重泄漏,经处理无效时。 ②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、鼓毛、变形、泄漏,危及安全时。 ③安全阀失效、接管端断裂,难以保证安全时。 ④发生火灾、爆炸或相邻管道发生事故危及容器安全时, 应迅速搬挪他处或泄压。 |